关于举办2016感动海阳人物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感动海阳”人物
网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践行“拼搏、担当、创新、卓越”的海阳精神,定于从4月份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感动海阳”人物网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选树我市群星灿烂的道德模范群体,通过媒体品牌宣传和网络评选推广,积极引导广大干群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道德修养,弘扬雷锋精神,争做一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爱岗敬业、孝老爱亲的好市民。
二、主办单位
由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主办,市广电台、市网络办和今日海阳报社承办。
三、推荐范围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积极践行“拼搏、担当、创新、卓越”的海阳精神,在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团体)或海阳籍在外人士(团体),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四、活动流程
活动分为公开征集、网络展示、评选投票、公示表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4月-10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群众和网民均可通过网络、信函、电话、来访等多种形式推荐候选人,并填报《2016“感动海阳”人物网络评选活动推荐表》(附后),也可提供视频、图片资料等。每个镇区街道、市直部门原则上推荐不少于2人。推荐对象要放眼全社会,不仅限于本单位干部职工。邮箱:gdhypx@163.com,电话:3253333,3227051,3330366。
第二阶段,网络展示(5月-10月):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审核后,在活动专题网络页面进行集中展示。
第三阶段,评选投票(11月):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包括社会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社会投票占80%、评委会投票占20%,社会投票通过网站、微信、微博三种平台同步进行,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人员组成。初评阶段推选出5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最终评选出“感动海阳”人物20名左右。
第四阶段,公示表彰(12月):对评选出的“感动海阳”人物进行公示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是广泛组织发动。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市早日实现“两大跨越”目标的思想基础,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推动,广泛组织发动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的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公众参与最大化覆盖。
二是大力宣传推广。活动期间,电视、报纸、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全部参与活动宣传,活动各阶段分别策划集中报道。《今日海阳》在固定版面开设“海阳好人”专栏,海阳电视台选播人物事迹,海阳政务网、海阳之窗网站、今日海阳新闻网同步开设活动专题页面,新浪@海阳发布官方微博、海阳之窗海阳论坛设置#海阳好人#话题,“海阳广播电视台”、“今日海阳”微信公众号展示候选人事迹。
三是精心创树典型。各单位要着眼于凡人善举,善于从生活、工作中的小事中发现人性的美,挖掘培育“小人物”的闪光点,使之成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的“大人物”。
***:关于举办2016“感动海阳”人物网络评选活动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