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醉美龙山杯美丽海阳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充分展示海阳自然风光、人文环境、精神风貌和发展的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教育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热爱海阳、建设海阳,为实现“二四四五”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决定举办“醉美龙山”杯美丽海阳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美丽海阳·精彩瞬间·醉美龙山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海阳市委宣传部
海阳市龙山街道
承办:海阳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征集
(一)征稿时间: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二)征稿对象:国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凡是反映海阳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展现龙山街道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成就的摄影作品或随看随拍的手机影像均可参赛。仅限数码摄影器材,不限作品主题,报送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数码作品,每幅作品作者限1人署名。参赛作品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8张以内)。照片规格为10英寸,作品文件为JPG格式,电子文档不小于3MB(手机拍摄作品除外)。
4.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配上必要的照片命题和拍摄地点。
5.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印制宣传画册等),不再支付稿酬。
7、参赛作品由海阳市委宣传部负责收集,投稿邮箱:hyxcbjyk@126.com,联系人:阎婷,电话:0535-3331919。
四、作品评奖
参赛所有作品在相关媒体展示,根据媒体关注和支持率确定入围作品,组织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奖。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30名,设“醉美龙山”佳作奖5名,分别给予现金或物质奖励。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新元广场、龙山街道举办“醉美龙山”杯美丽海阳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