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86艘旅游船舶11月1日起停航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自11月1日起,我市20米以下从事旅游客运的船艇全部进入禁航期。
根据我市冬季沿海气象海况特点,全市12客位以下营运小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禁航;12客位以上、20米以下客船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禁航。
停航的旅游船艇将逐一落实存放地点,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凡在禁航期内发现违规营运的旅游船艇,依照相关法规进行顶格处罚。同时,禁航期间,旅游船经营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好安全管理、警示教育、服务质量提升、船员资质升级等方面进行岗前学习教育。禁航期后,旅游船经营企业需办理年审换证手续、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投入营运。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6:37: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