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森林防火文明平安过节——大辛店镇为您送上一份倡议书
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父老乡亲们:
近期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已经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适逢春节将至,走亲访友、扫墓祭祖等活动大量增多,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保护我们的人居环境,构建文明、生态、平安大辛店,在此,向全镇父老乡亲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野外用火,减少火险隐患。广大人民群众要遵守野外火源“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内玩火或生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内烧烤和野炊活动;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春节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焚香、点烛、烧纸钱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倡导大家在祭祀活动中采用敬献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安全文明安全方式寄托哀思,避免烧纸钱可能引发的山林火灾。
三、义务防火宣传,增强防火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政策和保护森林的重要性,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家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并坚持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教育家人、亲友。
四、维护生态环境,树立法制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0535-5711200,5711201报告,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大辛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