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检察院被评为2014年度烟台网络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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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3月27日,2015年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莱山区检察院被评为2014年度烟台网络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2014年,莱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和区委中心工作部署,立足法律监督工作职能,始终把握正确的新闻宣传舆论导向,以提高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度和满意度为着力点,唱响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科学稳定发展的主旋律,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在《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光明网等中央媒体发稿20篇,在省级媒体发稿45篇,在市级媒体发稿88篇,为全市、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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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34: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