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开展2017年重阳节系列活动
今年10月28日是全国法定重阳节,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区司法局根据团区委《关于开展2017年重阳节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第十三个“敬老月”活动,在10月份集中开展了敬老助老系列活动,传承了中华美德,营造了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一、加强领导,积极进行组织安排区司法局局班子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做出具体批示,分管领导亲自组织抓好活动落实,组织制定了《2017年重阳节活动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明确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提出具体活动要求,并将每项活动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迅速行动进行落实。二、广泛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一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网上有奖普法测试。10月1日—10月20日期间,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内容,以“法在福山”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开展了一期网上有奖普法测试活动,近200人通过微信平台参与答题,最终评选出20名获奖群众进行物质奖励。二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对涉老法律援助真实案例进行整理,并由专业律师进行案件评析,在媒体上发表,获得很好的宣传效果。三、扎实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一是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作用,对前来咨询的老年人给予热心解答,为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本月接待老年人来访2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二是开展“老年人公证法律服务周”活动。福山公证处积极发挥“烟台市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10月27日上午,两位公证员为行动不便的93岁老人***办理公证,贴心服务,使老人家房屋能按时顺利拆迁,了却了老人一桩心事。10月28日,重阳节这天,公证处主任张红带领公证员走进门楼敬老院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明白纸、法律法规选编、公证办证程序等300余份等普法资料,现场解答老人法律咨询7人次。三是积极调解涉老矛盾纠纷。10月份,通过基层调委会的努力,当月受理的3起涉老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四、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10月24日,由局班子带队到包帮社区、村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重点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为他们送去物质和精神上的关爱。共计走访老年人21户,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牛奶等价值约5000元的慰问品。五、妥善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关心关爱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热情接待离退休老干部及其家属的来电来访,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或者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解决。联系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取暖费代发事宜,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及时通知相关老干部参加全区的通报会,并派专人进行接送,切实让离退休老干部感受到家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