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交发〔2020〕114号关于印发烟台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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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各区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政、商务、公安主管部门:
现将《烟台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商务局 烟台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烟台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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