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创新机制能动司法为重点项目工程提供法律支持
今年以来,区法院坚持创新司法服务理念,在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在超前服务上做文章,变事后司法应对为事前司法预防,为市区多个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前瞻性司法服务,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有效预防工程开发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日前,芝罘区法院指派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徐昶晟,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可勇两名资深法官,为烟台夹河开发工程指挥部二十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教育授课,并发放了该院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手册》。
授课过程中,主讲法官有针对性地从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关于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何避免职务犯罪的情况出现等几方面,结合近年来我院审理的部分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教育讲解,并重点对在工程项目审批,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款项支付,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存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以及徇私舞弊、渎职等职务犯罪现象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对犯罪成本、亲情责任等进行了分析阐述。整个授课并不局限于道理和法条的机械讲解,而是注重心灵的触动和情感的交流,内涵深邃,耐人寻味;案例鲜活,发人深省;情理相融,感人至深。授课活动结束后,现场听课人员纷纷表示本课讲解精彩生动,警示意义突出明确,受益匪浅,必将时刻警醒自己,慎用手中公权力,坚决不做工程建设的“蛀虫”。
教育警示只是芝罘区法院能动司法的举措之一。此外,该院还建立起司法应对工作预警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进行风险提示,防范潜在风险。比如建立统计分析机制,定期汇总梳理辖区内相关类型案件情况,分析研究司法应对措施;建立大案要案、倾向性案件报告机制,对涉及城市建设等重点工程、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起连锁诉讼的案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建立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加强对新型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监督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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