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获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质量检查第一名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质量检查组对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质量进行了检查,经过全省抽查打分,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分数名列我省检查范围第一,充分肯定了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今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秉承“公平公正、执法为民、便民仲裁、和谐仲裁”的工作理念,立足实际、踏实肯干、探索创新,下功夫着力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在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2011年1-8月,在“案多人少、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立案947件(以人立案),集体劳动争议16起,涉及人数497人;结案863件,结案率91.1%,调撤结案560件,调解率65%,挽回经济损失428万元,对此,国家人保部检查组给予高度评价。
在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国家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基层考察时强调,调解仲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通过圆桌仲裁、巡回仲裁庭、“一案三卡”、成立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专业仲裁庭、裁审衔接等创新举措,在预防纠纷、加强调解、提高质效和衔接诉讼等方面全面加强和创新仲裁工作机制,多次被国家《劳动保障报》和省、市、区媒体作为典型进行报道。
在推进仲裁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构筑释明答疑平台、便民仲裁平台、一站式维权执法平台、司法救助平台等“四个平台”,最终形成以加强实体化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主线、以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权威和促进劳资共赢为原则、以提高办案效能为目标的多渠道、开放式的调解仲裁网络,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李建 孟倩宇)
责任编辑:刘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