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法院四项举措夯实和谐司法根基
垦利县人民法院以“抢抓机遇,跨越发展为实施国家战略建功勋”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深入探索钻研,积极创新改革,制定了多项和谐立案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和谐立案机制,夯实了和谐司法根基。
一是畅通弱势群体诉讼通道。对涉及下岗职工、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采用优先处理机制,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办理财产保全、优先进行财产核查等措施,全力避免困难群众生活陷入困境,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优化司法便民服务措施。立案庭在接访大厅内设立诉讼引导服务台,实现接待、导诉、解惑和立案的综合服务功能;在立案环节加强诉讼指导工作,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切实深化司法救助制度。立案庭充分关注贫困群体的司法需求,设立救助服务窗口,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施减、缓、免交诉讼费,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起诉权,真正将司法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四是充分发挥立案 “窗口”作用。在日常立案接待中,立案庭充分发挥窗口作用,配合信访部门,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工作相结合,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已接待诉前群众来访上百人次,做到了认真听取情况,耐心细致答疑,全心全意帮助解决困难,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