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医改为民带来真实惠
卫生局坚持以“找差距、抓机遇、促发展、争排头”大讨论活动为统领,坚持重基层、重均衡,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下大力气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是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让农民“大病看得起”。今年,我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250元。为确保参合农民充分受益,该县科学调整了补偿方案,调整后的补偿比例按乡镇、县级、市级、省级和非定点的不同,分别进行了提高。同时,该县贯彻实施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自去年1月1日起,市内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乡镇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享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待遇。仅去年一年,该县为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3757.77万元,受益***2238人次。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使农民能够实现“小病就近医”。去年,该县投资15万元新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已投入使用。投资625万元对89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建设、装备。同时,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及院前急救站点装备建设。在利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集中心卫生院、盐窝中心卫生院开展了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各项目单位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建设,改扩建业务用房1600余平方、配备设备73台(件)。今年,我县力争实现1所以上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所有院前急救点全部达到标准化水平。
三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县在全县6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所乡镇卫生院和142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307种国家基本药品和216种省增补药品实行进价销售,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本药物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4.38%,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也都实现了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