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四个结合清查三资
一是与村务公开相结合,解决村务公开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要求各村将村级“三资”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增强清查结果的公信力,通过“三资”公开,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二是与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解决个别村干部不廉洁的问题。针对少数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薄弱、党性不强,存在弄虚作假、重报开支、造假***报账、专项资金收入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坚持深挖细查,在“三资”清查中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坚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三是与整章建制相结合,解决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审批、债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村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农村“三资”管理日常工作审计制度,用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和监督行为,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四是与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解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三资”清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村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