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深入推行阳光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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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东营市规划公示制度》的要求,目前,对我市城乡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程、城乡重要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城市居住区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沿城市主干道和重要地段周围的建设项目、旧区拆迁改造项目和零星插建项目、居住建筑周边可能影响居民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建设项目、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建设项目、与城乡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且市民普遍关注的建设项目、涉及用地性质、容积率变更等重大调整的建设项目等都通过项目现场公示牌的形式或在东营市城乡规划信息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批前批后公示,进一步增加我市城乡规划的透明度,完善了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维护了公众对城乡规划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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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8:31: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