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五回访制度加强办件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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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五回访”制度,加强办件督查。一是信函回访。向全区各重点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放办件回访函和征求意见表。二是登门回访。每月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出20名曾到大厅办理审批业务的当事人,进行登门回访。三是现场专访。中心印制《群众评议卡》,办事群众在办件过程中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四是电话回访。每天上午,从前一天的办件中随机抽出5件,进行电话***回访。五是窗口查访。为真实掌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业务熟练程度,每月邀请基层群众对各窗口进行电话咨询查访,“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记录查访结果。(区行政服务中心 单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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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0:25: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