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编办四个到位全面清理取消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等文件要求,东营区编办全面完成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省市有关文件下发后,区编办高度重视,迅速作了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同时,下发通知,确定涉及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召开工作座谈会,安排专人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确保思想认识高度统一。
二是沟通协调到位。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及时向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和存在问题,并多次与具体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同时,对有关事项的实施依据进行多次探讨,并及时征求上级指导部门的意见建议,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清理工作的合理性、合法性。
三是梳理审核到位。通过部门自查、目录梳理,及时梳理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保梳理对象全覆盖、梳理内容无盲区。在审核过程中,坚持依法规范,由编办初审,再由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联合会审,提出修改建议、意见,确保清理事项不错乱、不漏项。
四是后续监管到位。对于调整类别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对于取消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及时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确保所有部门不以任何形式变相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