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坚持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才能真正实现良法善治。近年来,市中区司法局坚持立足职能,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规范完善执法程序,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狠抓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增强矫正工作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细致梳理社区矫正业务流程、管理职权,规范执法程序、岗位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认真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迁居、进入特定场所的审批以及给予警告、提请治安拘留、撤销缓刑等执法行为的依法规范工作。切实加强敏感时期社区矫正监管,对重点人员24小时实时掌控其动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底数清、情况明。去年,先后联合公安、检察院对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重要节点走访排查3次,累计对不服从管理规定给予训诫2人次、警告26人次、撤销缓刑1人次,做到了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目前,全区在册服刑人员394人(其中缓刑367人、假释18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二是依法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监管,全力服务保障民生。严格落实《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及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健全完善执业公示、执业考评、社会监督、诚信建设以及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等制度,使各项工作都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积极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依法抗疫等工作,举办法治讲座538场,对小微企业实施“法治体检”41家,解答法律咨询3.2万人次,参与调解纠纷660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办案、归档以及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去年来,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025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45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复议公信力。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建立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阅卷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扫描仪、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办案工具,配齐配强4名行政复议专职人员,为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联合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衔接,充分运用实地调查、调解、听证等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去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8件,经审查后受理案件39件,不予受理9件,案件综合纠错率为43.75%,位居全市首位。
四是密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按照“五有六统一”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岗位责任考评、纠纷信息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快报等制度,促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全区共有19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682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形成了区镇村三级衔接配合、上下贯通的“三位一体”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组织网络。加强诉调、警调、访调等多调对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联排联调机制,构建了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规范建立了6家个人“调解工作室”、4个“老班长”军人军属维权调解室和1个“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调解品牌”效应进一步突显。去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883件,成功率达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