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借助2007“信息化建设应用年”活动的有利契机,突出抓好计算机自动监控考核软件的应用工作。努力形成对政策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税收检查、税务处罚、行政复议、纳税服务等整个税收执法过程的监控考核机制,贯彻于税收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部门、岗位、人员和行为。
二是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混级混库、延压税款、越权减免税款,违规预收、虚收、少征或不征税款等案件;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完善税收执法行为各个环节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坚持执法预警制度,对苗头性问题提前预警,提前制定应急措施;深入开展“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税收执法人员”活动,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四是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对行政许可、税收减免、税收处罚、税收执法文书、税收检查取证标准和程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等具体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减少执法随意性,保证国家税收法规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