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27项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27项)“各县(区)对农村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问题重视不足,推广清洁煤、清洁炉具力度普遍不够”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整改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A座305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商务科,联系电话:0546-8300181。
一、反馈问题
各县(区)对农村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问题重视不足,推广清洁煤、清洁炉具力度普遍不够。
二、整改目标
做好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工作。
三、整改措施
按照市发改委要求,组织相关街道对辖区内进行洁净煤炭和环保节能炉具推广。
四、责任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