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人社厅《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鲁财社〔2016〕27号)和《东营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东人社字〔2014〕149号)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单位和补贴金额(2016年职业培训补贴、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11月24日-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才服务与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019755。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才服务与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