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6年职业介绍补贴发放情况公示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36条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规定,职业介绍机构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按照规定对下列单位给予补贴。
东营市通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2016年1-12月职业介绍人数共计 117人,补贴标准150元/人,共发放职业介绍补贴17550元。
其中:
东营市通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8人,共计4200元;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89人,共计13350元;
公示期 :12月6日--12月12日。
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才服务与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反馈(联系电话:8019755)。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人才服务与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