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运用信用招标采购营造诚信守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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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今年以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有效应用信用信息,努力营造招标采购领域的诚信守诺环境。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全年111个招标采购项目都明确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作为供应商和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各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应当查询其信用记录,优先选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参与各方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在港区形成了“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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