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发放社会养老金共1200多万元
“我很高兴,领到了新型养老保险金,心里暖暖的,感谢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啊!”近日,谈起刚领到的180元养老金,稻庄镇淄河店村的徐忠亮老人高兴地说。
2010年,我县作为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县实际,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4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再增加补贴缴费金额的1%;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县乡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实施新农保制度后,全县年满60周岁、符合参保条件并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启动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缴费,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目前,全县共将1200多万元社会养老金发放到全县7万多名60周岁以上老人的手中。(黄颖 云杰 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