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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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优化我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自2019年8月19日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启用新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此前已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样本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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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1:10: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