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加强审计项目卷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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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随着审计业务量的不断加大,县审计局收藏的资料也越来越多。为加强审计档案的归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近日,县审计局召开工作会议,就加强审计项目资料及卷宗管理做出“三规定”和“三完整”明确要求。
“三规定”即:规定项目审计要有依据。如审计法有关规定、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组织部门委托、纪委及编办等部门交办等,审计小组负责人依据县审计局安排开展审计,逐级负责;规定谁主审谁负责。谁主审的项目谁负责各种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清单,并在每一份的审计资料的右下角编上页码,与保管人员核对无误后进行装订归档;规定审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必须借阅者,须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完整”即:每一年度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所形成的审计文件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每一审计项目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每一案卷内重要文件的各种稿本,均应收集齐全。(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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