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初见成效
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县法院精心组织,积极应对,确保了立案改革的有序开展。截至5月15日共登记立案306起,其中民商事案件218起,行政案件6起,执行案件78起,一次性告知补正案件4起,真正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人民群众对县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院领导轮流到立案大厅现场监督协调立案工作,随时解决疑难敏感问题。立案庭负责将每周新收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并向全院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工各项工作机制。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可能带来的案件数量激增情况,制定专门工作预案,配强立案人员,明确导诉、登记、立案、信息录入等各环节责任人及工作衔接要求,确保立案高质高效。加强立案大厅法警警力,加强安检措施,确保立案工作井然有序。
三是积极引导当事人算好“五笔账”。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通过与群众细算“风险、亲情、信誉、时间、 经济”五笔账,让当事人明白诉讼风险,谨慎行使诉权。同时,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正确理解改革目的,从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