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处文物点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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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我县花官镇境内东周时期的乐安故城,乐安街道大汶口文化时期的牛家遗址、新石器时代西十里遗址、清代寨村泉顺院榜上有名。
据悉,这是山东省在三年内两次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前于1977年、1992年、2006年、2013年公布了一至四批。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7类418处。其中:抗战遗址纪念设施77处、古遗址124处、古墓葬34处、古建筑84处、石窟寺及石刻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5处、其他9处。
多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使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较好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较好地发挥了文化遗产的传承教育作用。(任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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