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个规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规范建设标准。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细分为三类,分类制定标准、规范提升,新建城市或农村社区同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密集的村庄规划设置中心卫生所,其他村庄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确保每个村、社区平均设置1所卫生室,15分钟之内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一年以来,已累计投资449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8处,全县2***处村卫生室、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是规范运行管理。按照抓大放小的管理模式,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村办院管,强化业务指导,统一规范管理。每个村卫生室配套运行经费,县财政每年拨付1万元,用于支付水电暖、网络、耗材等必要支出。目前,全县已累计拨付运行经费850万元。
三是规范人员配备。针对人员短缺问题,启动乡村卫生人才招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县招、乡管、村用”的乡村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准入机制,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下派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目前,全县已招聘2批,培训合格后上岗32人,服务8个镇街的30个村。(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