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五一放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8年5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通畅;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并按报送时限及时报告。
各级各部门、单位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府总值班室4月23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日下午14时30分前,向区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送情况(值班电话:3661070、3662070,传真:3661070)。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