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层医疗服务和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我市高度重视关系民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不断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和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规划设置、合理布局,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处、乡镇卫生院2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02个、村卫生室1175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均服务半径为2.46公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刻钟卫生服务圈”。2013年我市将对5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建设,使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分布更加合理。二是提高补助标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5元提高至30元。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达181.18万人,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达169.84万人,建档率达到了82.8%。全市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分别达1.44万人、7.66万人、16.78万人,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达11.09万人,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达2.17万人,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人数达4178人,以上指标完成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项目规范开展。三是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我市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制发了《东营市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制度,明确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和考核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垦利县、广饶县被确定为全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目前,全市已签约21.09万户。四是开展规范化机构创建活动。为加强我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计划用三年的时间使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分两批对全市1638名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