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75052号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张汝淮 [2016]3号
(B)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5052号提案的答复
尚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岛路路北(嬉水公园至广利河之间)道路维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5年,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事权进行了调整,将西城道路的管理和维护交由东营区负责。您提案中提到的青岛路路北(嬉水公园至广利河)路段问题,经调查,该路段原为沿街商铺开发商修建的配套道路,不在政府市政道路管护范围,目前年久失修导致出现坑洼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单位已与该处开发商多次进行对接沟通,协调道路维修事宜,努力为辖区群众创造优质的生活、工作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189****0911
抄送: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