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持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
为切实推进公共场所尤其“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实施,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督导组对各创建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达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督导组详细查看公共场所经营者证件持有、证照公示、量化分级管理、消毒措施落实、病媒生物防控措施等,对经营者在卫生制度落实、消毒保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和指导。现场督导结束后,立即向相关区卫生健康局反馈督导检查情况,指出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意见。
为确保整治成效,我委要求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方面:一是要高度重视“四小”公共场所整治工作,从落实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角度,坚决打好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攻坚战。二是要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公共场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把握重点,找准主攻方向。三是要强化指导,加强对卫生监管人员、公共场所从业者的培训教育力度,要创新培训方法,采取直观演示、片区培训、示范带动等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可行性。四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全面建立卫生监管档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问题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五是将当前公共场所整治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为契机,在规范化、长效性上下功夫,将“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共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各创建区卫生健康部门针对督导检查情况和反馈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相继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全市重点场所卫生在6月份全市评估中较5月份成绩提升5.1分。(综合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