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街商铺的招牌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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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沿街商铺的招牌问题? | ||
内容 | 现在商户制作安装店铺的门牌怎么还要交费?美其名曰:空间占用费?前几年不是说只要申请了,不超过10平方米就不交费吗?怎么现在又收费了,还要一次性缴纳2年的空间使用费?请相关部门给出解释?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3198 | 提交时间 | 2011-05-07 10:06:3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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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城管局答复:我局收取空间资源占用费是根据高政发【2006】59号文件以及高青县财政局、执法局、监察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2006】88号《关于对县城城区部分空间资源使用权实施运营的意见》的文件规定依法收取的。至于前几年一段时期内不超过10㎡不收费问题,是鼓励个体小经营业户发展。暂时不予收取空间使用费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现按上级要求一律收取。一次性收取2年的空间使用费也是根据文件要求执行的。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1-05-12 10:40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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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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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3:37: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