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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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 ||
内容 | 我原是一名工人,与2003年下岗失业在家,想申请我县的经济适用房,不知到该如何申请?恳请领导予以答复,谢谢~~~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4194 | 提交时间 | 2012-02-15 17:02:2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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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房管局答复:根据《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当地城镇常驻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且居住满1年以上,或者属于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上年可支配收入的80%;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到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办理申请。 联系电话:6983515 6987075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2-02-21 09:30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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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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