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子镇食药所对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开展第四季度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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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11月28日,岭子镇食药所联合岭子中心校,对辖区1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开展第四季度检查工作。检查人员重点就是否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亮证经营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当场填写季度检查表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不足要求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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