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东营获500万居全省第四
11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官网获悉,山东省2016年第三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全省17城市补偿总金额为5583万元,17城市均获得生态补偿资金。东营市获生态补偿资金500万元。
据了解,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是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确定的。日前,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已对资金进行了清算。
从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上看,考核得分越高的地市获得的补偿资金越多。获得补偿资金最高的为淄博市,考核得分14.35分,补偿金额574万元,其次为德州市542万元,第三名为枣庄市522万元,东营排名第四,考核得分12.5分,获500万元补偿资金。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环保公安执法联勤联动,打击环境违法。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845件,罚款4.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5件,罚款3180.5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5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71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8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3件。
另外,通知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补偿办法》,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记者 任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