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符合保障住房条件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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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公安分局、建设局对申请保障性住房人员家庭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符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保障住房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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