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交警大队四项措施大家谈之一
6月19日,高青交警大队在大芦湖中队召开“四项措施”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座谈会,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共11人参加了座谈。与会者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金红双(市人大代表,赵店镇道堂李村):
现在我们看到,随着摩托车的增多,摩托车事故也时有发生。在农村,家家都有摩托车,人人都会骑摩托车,可是有手续的不是很多。一是农民的条件还不是很好,花三千元买辆摩托车再花几百元办手续,很多人不想花那部分钱;二是有很多人不常上路,存在侥幸心理,不去挂牌办证;三是有些人想办手续,但是怕麻烦。群众骑没有手续的车上路就紧张,就容易出事故。交警大队推出的摩托车管理四项措施,对管理这些摩托车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切合高青实际,得民心。前两项措施老百姓都很支持,“只要戴头盔,一律不检查”,从心理上对骑车人是一个安慰,对保证安全有很大好处。后两项与前两项是相辅相成的,作为公民我们要多支持、多宣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协助交警把好事办好。
李明(县政协委员,高青县红利安装公司经理):
高青大队推出的这四项摩托车管理措施,我认为是可行的,符合高青的县情民意。作为交警其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少出事故、少死人,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高青是一个农业县,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比以前有了提高,但是,农村的条件还是有限的,这也是我们摩托车多的一个原因。因为群众的条件有限,要想一下子拿出上千元办理各种手续,这也不现实,这也就造成了无牌、无证大量存在的现状。群众知道手续不全,见了民警就跑,在跑的过程中也引发了不少事故。交警推出了群众很容易就能办到的措施,可以说是顺应民心。摩托车管理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问题,五六万辆摩托车分散在家家户户,管理起来很难,我们从一个点着手,慢慢来解决大问题,这符合客观规律。交警从群众的人身安全出发,用人性化的方式来服务群众,来管理交通,我认为这四项措施非常适合高青的实际。
孙连东(赵店镇副镇长):
最近,交警大队推出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四项新措施,富有科学内涵,针对性强,符合当地实际,既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又有创新,是一个配套完整,相辅相成的管理机制。宽严相济的管理,管教相辅的措施,再加上有效的宣传,效果非常好,社会反响也很大。
任何问题我们都要辩证的去看,有利就有弊,摩托车管理也是如此。“戴上头盔,一律不检查”,交警只是想通过这个点来抓好摩托车管理。如果后面的***服务跟不上,社会管理责任得不到落实,这四项管理措施不能环环相扣,可能就达不到我们想要的效果,甚至出现一些只买头盔不办手续的负面效应,这就要求交警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各个单位抓好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负起应负的社会管理责任。在***服务问题上,我们还要进一步探讨,由谁组织?怎么组织?怎么与交警配合***服务?这些都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这么多年、这么多村和单位,靠交警是办不到的,这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这四项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环环相扣,这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管理措施,才会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张林(采油三矿副矿长,交警大队义务监督员):
今年交警大队实施的关于深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四项措施,作为我们企业来讲意义十分重大,这也是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一种大胆尝试,我认为全面推行四项管理措施,具体有四个体现: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通过实施“只要戴头盔一律不检查,不戴头盔坚决予以处罚”措施,说明了交警大队加大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无论对驾驶员还是摩托车的任何管理,本意都是为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从驾驶员戴头盔抓起(也就和机动车驾驶员戴保险带一样),是为了保证整改社会公共安全而做的努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只有人的自我防护意识体高了,监护环境宽松了,事故率必然会下降。
二是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从“只要戴头盔,就免检”这件事来看,体现了交警大队抓事故从根源抓起,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通过这一举措,消除了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在行使中提心吊胆、超速行驶、横冲直撞,看到交警就跑等现象,从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三是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实施***服务,密切了干群关系,消除了许多因上班、加班或办理手续太复杂等原因不能挂牌、不办证等问题,即方面了群众,有效的解决了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行驶的问题,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是体现了对社会的一种管理责任,交警大队通过加大摩托车驾驶员的道路行车教育,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规定通行外,还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追究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倒查其所在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这种管理办法改变了以往只追究责任人,单位不负责的状况,使单位有了一定的压力和责任,这样就体现出整体对社会的责任,也就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孙乃和(县人大代表,赵店镇苟士村村主任):
交警大队推出的摩托车管理这四项措施,老百姓都能接受,花十元二十元钱,买个头盔戴上,上路放心了又保证了自己的安全,确实是件好事,很人性化。***服务这个问题,交警要抓一下,因为在没有手续的人中,有很多人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怕麻烦,不愿办手续,如果***的话,他们就能办。作为村里的领导,我们要找那些有摩托车的多谈谈,特别是那些有小孩的、常喝酒的,我们得真正和他们谈谈骑快车、酒后驾车的害处,起到教育的目的。交警队站在我们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定措施,作为村民我们要自觉遵守各种规定,作为村干部的我们也要尽职尽责,协助交警把这项工作开展好,把我们的村民教育好、管理好。
张法军(赵店中学政教处主任):
我是赵店初中的一名教师,在学校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我认为,我们高青交警大队采取深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四项措施,是推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有利保障。众所周知,现在摩托车车辆较多,人们安全意识较差,违法骑车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非常突出。但基于人们对骑车安全的认识程度较浮浅,要想一步根治摩托车管理难问题,也不太实际。目前交警大队采取的只要戴头盔,一律不查,不戴头盔坚决处罚;挂牌办证实行***服务,强化社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分阶段逐步解决方式,比较切合我们社会实际,易于人们接受。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深为理解交警部门采取的措施,对此我们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大力支持大队实施四项举措,广泛发动我们的学生及其家长来拥护这些措施,为建设平安高青尽一份力量。
张树和(常家镇三木村群众):
我是一名村民,家里有摩托车,说实话骑摩托车确实方便,车买了好几年,现在***、合格证都找不到了,想挂牌也挂不上了,我也没有驾驶证,骑车出门上路先看看有没有查车的,看见查车的就这里跑那里转,有一次在掉头跑的时候还摔过一次。平时总认为交警查车罚款是治人,在农村有车的大多数是这么想的。现在交警队开展的戴上头盔就不查的活动非常好,通过大力宣传,有摩托车的都知道了这项措施。花几十元钱买个头盔又安全又不挨罚。通过这项措施的开展,我对交警查车有了新的认识,查车就是对我们自己好,对社会负责,而不是故意治人。最近,我也准备参加个学习班,办个驾驶证,这样一来会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