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17〕1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市政府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8〕27号)。
《实施意见》分六部分:一是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三是注重招才引智,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四是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大保障力度,实施全方位招商引资战略;六是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
国家、省、市一系列促进利用外资措施的密集出台,充分体现了各级部门对利用外资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后,高新区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经济发展局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