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开发区未雨绸缪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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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鉴于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调整,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时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向所监管企业下达了新修订的《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企业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要求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通讯员:王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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