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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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幼师 | ||
内容 | 个人看法:幼师待遇应根据工作年限、各种证件等确定,参加工作晚可以在工资上体现,不应将2012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排出在外,这样不但打击这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没法正常工作,而且人为的制造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领导也应从这部分教师的亲身利益出发,真正关心一下这部分教师,体会他们的感受,使他们能愉快的工作。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8461 | 提交时间 | 2013-08-26 11:02:0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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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请咨询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6973656。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3-08-27 10:26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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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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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9:15: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