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三措并举做好2016年度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革命传统,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法规,三措并举做好义务兵家庭、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
一是提早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严格要求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发放对象逐一登记造册,核定人数,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电话、网络、政务公示栏等相关媒体宣传优待金的相关政策及领取途径,让每户都能够知晓政策规定及领取程序。
三是及时兑现。组织专人严格审核优待金发放标准和名单,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以2015年度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依据,义务兵优待金为12712元/户,其中对到西藏、新疆和国家公布的其它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倍发放。据统计,此次为216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49.5万元;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1-8级伤残军人、“三属”)共598人,发放优待金合计57.5万元。全部实行资金社会化发放,由优抚对象提供身份证、银行账号并进行签字确认,确保优待金在“八一”节前足额发放到位。(通讯员:马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