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人社业务办理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常务会议部署,有效落实省市县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建议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人社业务时,尽量采用网上办理方式,具体办理途径如下:
一、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通过“单位服务”或“个人服务”办理单位或个人业务。
二、通过“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
搜索“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按操作提示办理。
三、通过“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办理
安装“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按操作提示办理。
四、延期办理
对2020年2月份符合退休条件、申领工伤待遇、申领失业金的职工可延期申报办理。其中,退休待遇按规定核算并补发,工伤待遇、失业金按规定发放。
高青县人社局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您确需到现场办理,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现场办理情况,合理安排办理计划,减少现场逗留时间,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咨询电话:(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综合咨询:6961247
就失业登记:6961359
劳动用工备案:6980101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申领:6967136
工伤认定:6967182
机关养老保险:6983516
企业养老保险:696533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965573
工伤保险:6986696
失业保险:6986696
社保卡业务:6951181
小额担保贷款:69818***
个体退休申报:6962231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