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日我们义务服务
3月5日是学雷锋日,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连日来,我县各行各业的志愿者通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了志愿者精神和雷锋精神。
团县委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服务”活动,从思想教育到物质方面给予农民工子女关爱。3月3日,团县委相关人员及索镇派出所的3名公安干警来到索镇睦和小学,为师生带去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睦和小学小礼堂内,学生们个个瞪大双眼,竖起耳朵,倾听警官的讲课,时而提笔记录下自己感兴趣、受启发的句子,时而传出阵阵惊讶之声,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现场气氛热烈不乏严肃,温馨不乏庄重。
正在做笔记的张小涵是睦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她说:“我父母开小餐馆,平时不在家,我和80多岁的奶奶一起生活。今天听了警察叔叔的讲课,我了解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比如不能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等。”问及张小涵平日的生活时,她说:“我现在已经学会做饭了,也会炒菜,比如炒白菜、炒鸡蛋。我和奶奶相处得很好,她还经常给我讲故事。”张小涵稚嫩的脸上写满了天真、温馨和满足。
在小礼堂内,睦和小学校长宗强也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讲课,他说:“我们学校的学生都来自农村,父母在外打工的不在少数,好多孩子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家庭教育中,法制教育尤其匮乏,急需相关专业人士的教育和引导。此次活动不仅为农民工子女带去了关爱,也给学生们上了一堂贴切、生动、深刻的法制思想教育课,对学生日后的学习和生活很有帮助。”
索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以此次‘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团县委相关负责人说:“‘关爱农民工子女’是此次活动的主题,正确的法律常识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必备思想武器,两者结合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3月4日,团县委、县卫生局、县红十字会走进果里镇侯庄中学开展爱心助学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家庭学生送去书包、钢笔、笔记本、文具盒等学习用具,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
“我父母在我两岁的时候就离异了,爸爸失明,不能劳动,爷爷、奶奶种地所得的收入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今天这些志愿者给我送来的礼物,我非常喜欢,像这样帮助我的热心人还有很多,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他们。”受资助的学生李悦动情地说。
“我爷爷、奶奶常年卧病在床,妈妈因为颈椎病不能从事体力活,只能靠爸爸一个人打工来维持家用,但是我一直学着坚强,学着感恩,刻苦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回报好心人。今年中考,我的目标是考上桓台一中。”受资助学生王菲信心十足地说。
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小小年龄就遭遇家庭不幸。今天借‘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这个机会,组织志愿服务队成员,来这里奉献一份爱心。以后我们还会经常来看望他们,希望他们努力学习,早日成才,回报社会。”
团县委相关负责人说:“团县委将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前后开展一系列青年志愿活动,此次活动是其中之一。我们在全县成立了10个‘青春助力’服务站,每站有一支服务队。今天,我们是同卫生——红十字会服务队一起来此开展爱心助学志愿服务活动的。”
“向日葵总是朝着太阳,给人一种积极、蓬勃的感觉。希望你们也像向日葵一样,充满阳光和希望……”3月4日,淄博艺星美术培训学校的3名青年志愿者到桓台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爱心支教活动,为10余名听障儿童带去了绘画用具、纸张、画册、手提袋等,并给他们上了一堂学画向日葵的美术课。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孩子们听不到老师讲课,但在志愿者们的耐心指导下,孩子们很快在纸张上画起了向日葵。志愿者伊美芳说:“看到这些孩子无法与正常的孩子一起在学校里读书,让我深深感到他们需要更多的社会关爱。今后,我们准备定期到特教学校开展支教活动,将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持续下去。”
3月5日,县公路局的青年志愿者来到淄博市社会福利院,为孩子们送去纸尿布等日常用品,给他们带来真诚的欢笑、关怀和温暖。活动中,志愿者们和孩子亲密互动,一起做游戏。时间虽然短暂,但给志愿者们的触动却很深。志愿者们纷纷表示,作为一名青年志愿者,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努力实践和弘扬善良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精神,关注弱势群体,多给他们一些帮助和关爱。”
(王志平 张晓明 张运波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