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聘请律师
经常有群众问起,在生活中遇到法律事务为什么要聘请律师?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是一项理论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活动,客观上需要法律专业人士来处理,聘请律师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聘请律师呢?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应当聘请律师:一是从事一般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二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途径和方案。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律师的选择上,需要注意以下原则。一是要从正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律师执业应持有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我县目前共有9家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律师45人,我县律师队伍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各个领域都有优秀的法律人才。二是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选择具备相应业务专长的律师。因为不同法律事务的处理方式有很大的差异性,很多律师都有自己主要钻研的法律领域,在处理相应业务专长的法律事务时更有经验和信心。
如果决定聘请律师,首先应当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合同,然后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支付标准可参考《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委托人还要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聘请的律师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律师和委托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律师应当及时跟委托人联系,报告办理法律事务的进展情况,并就某些问题征求委托人意见,委托人也应对律师的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律师费一般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度来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当退还给委托人。但是如果律师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可按照《合同法》中代理合同的解除的规定来处理。
当委托人与聘请的律师发生争议时,一般应当先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由该律师事务所协调处理;委托人也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投诉,由律师协会协调处理;委托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