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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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机构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桓台县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一辆运营中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存在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违规行为。为此,该局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县交通运输局对不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行为进行查处的一个缩影。据悉,车辆动态监督系统的应用不仅对营运车辆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还能有效遏制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方面有积极作用。一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对不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动态监控手段在事故预防方面的积极作用。”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岳可华 夏侯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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