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感动博山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开发区党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区内各媒体,各企业:
为深入挖掘和充分展现我区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人物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倡树学习宣传典型、努力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区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14“感动博山”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进一步推动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切实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通过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大力倡树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引领先进思想,凝聚发展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活力博山、魅力山城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标准
候选人的推荐,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和职业,只要事迹能够打动公众、感动博山,具有强烈的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都可参评。他们或者为我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过较高荣誉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或者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非凡业绩;或者见义勇为、舍己为人,以个人的勇气和担当,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者在日常生活、家庭关系、情感处理方面,模范践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表和引领当今时代的良好社会风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感人事迹,树立和展示了博山人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范围
在博山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士均可参加推荐、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原籍为博山的个人也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步骤
l、推荐阶段(10月13日至10月30日)
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媒体推荐三种形式,侧重推荐基层单位和群众身边的人物。组织推荐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负责,填写《2014“感动博山”年度人物推荐表》,每单位推荐人数为1至3人;群众推荐可直接向推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媒体推荐由新闻单位从已发现、报道过的先进人物中推荐,每单位推荐人数为2至4人。每个候选人物要附有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和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通过寄送、电子邮件等形式直接送至推选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联系电话:62612***;电子信箱:bsxcjyk@163.com。
2、评审阶段(11月3日至11月25日)
推选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对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调查、核实后,通过综合评审,提出20名正式候选人。
3、投票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6日)
《博山报》及博山新闻网要按照推选委员会确定的时间集中刊登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开设网络投票平台,其它媒体也要及时刊播相关信息,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踊跃投票。具体方式分为寄送选票和网上投票。
4、宣传、表彰阶段(12月29日至2015年3月)
推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得票情况,综合确定2014“感动博山”年度人物和年度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并召开会议对入选年度人物进行表彰。同时区内各媒体对入选人物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五、组织领导
“感动博山”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是我区创新典型宣传方式,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整个评选工作由2014“感动博山”年度人物推选委员会统一领导。推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活动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候选人的挖掘、培养、推荐工作,典型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典型归口报批制度,做好把关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区内各媒体要按照要求,及时开辟宣传专栏专题,深入采访候选人的事迹,全力做好相应宣传报道工作。
中共博山区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