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2年内新建9所幼儿园
张店出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中心城区2年内新建9所幼儿园
张店区出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中心城区2年内将新建9所幼儿园。今后,我区的目标是提高城乡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为适龄幼儿提供方便就近、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区域、园际间保教条件和水平的差距。目标是到2016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和入园幼儿达到总数的80%以上,新建幼儿园9所,改扩建幼儿园3所,全区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园标准,80%以上的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根据计划,2016年,张店将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优质高效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定点划片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导向。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新建幼儿园9所,改扩建幼儿园3所,全区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园标准,市级示范以上幼儿园达50%,80%以上的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加快区属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以张店区实验幼儿园为依托,将新建的张店区政府第一、第二、第三幼儿园组成发展共同体,实施集团化办园,通过管理互通、教师互派、研训互动等形式,实现特色办园、共同发展,促进学前教育全面优质均衡发展。加快镇中心和幼儿园建设,到2016年,至少新建一所符合省定标准的镇中心幼儿园,并为镇中心幼儿园配齐教职员工。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张店区将对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2011年12月31日后新建的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管理使用。对2011年12月31日前的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布局规划进行整改,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租金减免、经费奖补等政策措施引导,确保小区居民幼儿拥有就近方便入园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推进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每一个社区要根据所辖人口建设符合省定办园条件标准的幼儿园。开展公办幼儿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派驻交流,到农村幼儿园支教,派驻交流和农村支教经历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合作办园或办分园扩增普惠性幼儿园资源的模式逐步核增公办教师比例。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对各类幼儿园资质、收费等基本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目前,张店区共有在册幼儿园95处,在园幼儿23000余人,教职员工3200余人。2011-2013年,全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处,完成率100%;7处镇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