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个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全区反腐倡廉
2016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责任落实,强化教育监管,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区委、区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创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化”管理和差异化考核工作,构建了明责、查责、问责机制。区委坚持以上率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制定责任清单,各部门单位严格制定落实责任清单,共确定重点工作1562项,制定防控措施4686条,实现了清单内容与岗位职责无缝对接。采取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一年来,对12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履职不到位的班子成员廉政约谈,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积极构建常态化教育机制。重点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先后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党委(党组)书记电视访谈、科级干部德廉测试等活动,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和“一案两会”警示教育制度,明确纪律要求,教育党员干部守好思想防线。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1586人次,谈话函询、诫勉谈话、教育谈话137人次,“红脸出汗”渐成常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转变执纪理念,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纪审、纪税”联动机制、纪律审查快查快结机制、信访双向承诺机制等,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全区立查各类违纪案件17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6人,努力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紧盯关键节点,以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为抓手,弛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建立“纪警联动”机制,及时发现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严查快处。采取提醒教育、下发通知、明察暗访、点名道姓通报等形式,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4人。
严格执纪问责“不手软”
以保障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十个新突破”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重点围绕“生态淄川”建设,严肃查处“为官不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落实“九个一律”、空气异味整治、石灰石矿山关停、安全生产、干部作风等专项监督检查,31名党员干部因履职不力、不作为受到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了9名违规违纪人员,构建了常态化督查追责机制,为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