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为红十字人道事业注入活力
“无志愿服务,无红十字运动。”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是“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确立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区红十字会把志愿服务作为推动全区人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志愿者人数不断增加,服务领域不断拓宽,15支志愿服务队均有了基本固定的服务领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周期,志愿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为红十字人道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区红十字会致力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投身红十字运动,先后集中开展2次志愿者集中招募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仅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好友转发,招募启事就有超过1万人次点击,发放淄川区红十字会志愿者证800余个,前来区红十字会咨询办理志愿者证的人员络绎不绝,很多爱心人士通过不同渠道表达意愿诉求,成为推动我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乃至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有8支队伍分别在市区民政部门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筹建的“淄川区红十字志愿服务中心”,除可满足志愿服务队举办培训、会议展示等活动外,还可同时接纳多支志愿者队伍入驻。通过建章立制、知识普及和举办红十字志愿服务能力建设系列讲座等,基本实现了志愿方向、专业指向、服务对象、服务措施等“四个明确”,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服从、服务于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的特征愈发显著。
区红十字会注重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策划实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方向明确的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为精细服务红十字事业奠定坚实基础。重点策划推动“情暖般阳”帮扶救助、“我是急救员”应急救护培训、“相逢是首歌”心理救援、“聆听天籁”用耳卫生、“扶报夕阳”关爱贫困老人、“护航生命”公众应急避险、“众意同行”关爱贫困学生、“生命接力”三大捐献人道关怀、“点亮心灯 慈心护航”贫困孤儿援助行动、应急无偿献血等10余个志愿服务项目,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红十字志愿服务已经有效地融入到了备灾救灾、社会救助、救护培训、应急救援、文传播化、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卫生健康、社会服务等众多领域,为全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区红十字“三大捐献”志愿服务队入选2017年度全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我是急救员”应急救护项目入选2017年度全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全区首例涉外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纪永浩、“三大捐献”志愿者群体、淄川蓝天救援队分别入选2015年、2016年、2017年“感动淄川”年度人物。吴其营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志愿者,20余名志愿者分别荣获中国好人、山东好人、全区“最美青年”、全区“传承好家风”家庭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