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三个结合助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区编办从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审批程序、注重民生保障三个方面着手,扎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政策制定与广泛宣传相结合。淄川区先后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推进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区编办、区财政局转发了《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的通知》,同时,区编办为做好2019年政府服务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的通知》。另外,在制定相关政策依据的同时,通过区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广泛宣传,让各单位了解熟知政策。
财政渠道与审批程序相结合。鉴于部门和镇级财政渠道的不同,采用分类别审核审批的方式,在审核中注重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制定的目录范围进行初审,凡是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一律不予审批,另一方面是购买服务依据必须充分,对于初审通过的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购买服务文件依据,依据不充分的也不予审批。今年共审批35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购买项目与民生保障相结合。淄川区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以审批购买购买项目为主,同时注重加强在环境、安全、环卫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开展,在确保我区财政供养人员和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取得了双赢的效果。(侯婷)